在行车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时,左侧为快速车道,右侧为慢速车道。中国的行车习惯和交通法规都默认“左快右慢”原则。
根据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:同向两车道,左车道是快车道,右车道是慢车道;同向三车道以上时,靠左的车道是快车道,中间的车道是行车道,靠右的车道是慢车道。
扩展资料:
高速公路标明车道的行驶速度,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,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。
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,其他机动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00公里,摩托车不得超过每小时80公里。
同方向有2条车道的,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00公里;同方向有3条以上车道的,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10公里,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90公里。
百度百科-快车道?
百度百科-超车道?
法律分析:1、快车道:快车道同向两车道,左车道是快车道,右车道是慢车道;同向三车道以上时,靠左的车道是快车道,中间的车道是行车道,靠右的车道是慢车道。中间的车道也可能是快车道或慢车道,最右边只有行车道而没有慢车道,亦有不设快车道的情况。行车道和慢车道可以单独设计,快车道不能单独设计,即同向车道中,有快车道就一定还存在行车道或慢车道。
2、慢车道:慢车道(行车道)行车道由车道组成,车道就是供单一纵列车辆行驶的部分。行车道中的车道只包括行车车道和超车车道,而不包括其它起特殊作用的陡坡车道、变速车道等,由于它们的功能和作用不同,未计人行车道当中,所以我国的行车道是车道数乘以车道宽度。
法律依据: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 第四十四条 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,左侧为快速车道,右侧为慢速车道。在快速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应当按照快速车道规定的速度行驶,未达到快速车道规定的行驶速度的,应当在慢速车道行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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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概览:在行车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时,左侧为快速车道,右侧为慢速车道。中国的行车习惯和交通法规都默认“左快右慢”原则。根据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:同向...
文章不错《如何区分快车道与慢车道?》内容很有帮助